新经济政策,是苏联在一九二一年由国内战争转变到和平经济建设时所实行的经济政策。主要内容是: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农民缴税后的剩余粮食,可以自由出卖;发展商业,在一定限度内允许自由贸易和私商存在;在国营企业中实行经济核算制,并以租让、租赁等国家资本主义形式,把某些国营企业租给外国资本家或私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