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一年二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号召和军队的特点,在《关于加强部队青年工作的指示》中提出了“四有、三讲、两不怕”的口号,即“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讲军容、讲礼貌、讲纪律,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一九八三年一月,又根据中共十二大文件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关提法,将“四有、三讲、两不怕”的内容调整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讲军容、讲礼貌、讲卫生,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