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七年八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在讨论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时,邓小平提出把“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作为妇女工作的长期方针。他的建议,行到中央书记处的一致同意和中央政治局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