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为了控制全国金融,禁止银元流通,自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四日起,实行法币政策,规定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定的全国统一流通的货币,简称法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区通货恶性膨胀,法币急剧贬值,自一九四八年八月十九日起,发行金圆券代替崩溃的法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