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爆发后,晋冀鲁豫边区的抗日民主政权为改善根据地人民的生活,动员人民支持抗战及解决财政困难,曾陆续颁发过有关减租减息、合理负担法令。减租减息法令的要点是:地租,一般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即不论何种租佃形式,均按原租额减去百分之二十五,利息一般减到不超过一分半。合理负担法令的要点是:按资产及收入多少规定纳税的比例,除少数最贫困者得免征外,其余的人均须按照比例纳税,但最高不超过每人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至三十五。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在新解放的地区也曾实行过减租减息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在一些地方也实行过合理负担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