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会议指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七日至九月十三日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在河北省建屏县(一九五八年并入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的党的全国土地会议。会议总结了一九四六年“五四指示”下达以后土地改革的经验,反对了土地改革中右的倾向,确定了没收地主阶级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政策,起草并通过《中国土地法大纲》,作出结合土地改革整顿党的组织的决定。《中国土地法大纲》的颁布,推动了各解放区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土地改革运动。会议对前一段土改中已经出现的“左”的倾向注意不够,对某些地区土改不够彻底和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状况估计过于严重,因而使“左”的错误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