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代表会议即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解放初期人民参政的一种形式。其代表由推选、邀请、商定及选举等方式产生。
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它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后曾代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设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以及负责筹备下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