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七日至二十二日,华东野战军主力在中原野战军配合下攻克国民党军据守的河南省省会开封。为保持战场主动权,人民解放军于二十六日撤出开封。在攻占开封期间,人民解放军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对放下武器的国民党军的官兵一律予以宽待;对国民党省、市、县各级政府机关的官员和属于国民党政府的经济、文化机关人员,都要求他们安心照常供职,并负责保护各机关的资产和文件,凡不持枪抵抗者,一律不加俘虏、逮捕,有功者一律优待。对其他学校、教堂、医院和一切私人工厂、商店、住宅一律给予保护。这些政策措施受到中共中央的通报肯定。